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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晓梧

2016-01-14 15:37:40   浏览量:

                                                                                                                           \
  宋晓梧,1983年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获经济学硕士,研究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国改革基金会理事长,曾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兼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党组成员兼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宏观体制司司长,国家体改委分配和社会保障司司长兼国务院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国劳动科学院常务副院长,劳动部国际劳工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厂长(经理)工作研究会副秘书长等职。

  社会兼职: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执行理事、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行政学院、人民大学、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民政部咨询专家。

  研究成果:

  在"厂长身分与两权分离"(《中国企业家》1986年第11期)和"企业改革两种思路的理论比较"(《改革》1989年第1期)中指出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在理论上有局限性,在实践中将导致国有企业追求职工收入最大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提出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垄断性、公益性的国家仍应控制,一般参与市场竞争的应实行实物形态所有权和价值形态所有权的分离,在此基础上形成混合所有制经济,小型服务企业可完全放开。

  1989年在北京"中一欧管理论谈"上发表的"失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理论和实践面临的新挑战"(《改革》1990年第2期)和90年代初期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研究》中,提出失业将是我国社会经济面临的突出问题,建议国家尽快建立规范的失业保险制度,把就业列入中近期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1992年在劳动部理论研讨会上发表的"有关劳动力市场的国际比较"(《经济日报》1993年3月10日、12日连载)和"主线、主体与政府职能转换"(《中国劳动科学》1993年第11期)中,分析了劳动力市场在要素市场中的特殊性,提出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政府退出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主体地位,以培育劳动力市场为主线推进劳动体制改革。

  90年代中后期,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出版社,96年出版)中提出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国家建立覆盖所有城镇劳动者的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相应调整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基金规模,并将个人帐户从基本养老保险中分离出来,纳入强制性补充保险,对企业补充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保险给予一定政策优惠,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在"解决隐性债务问题,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课题主报告,2000年发表)中分析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面临的个人帐户空帐风险,提出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基金,分步做实个人帐户,使养老保险基金模式真正从现收现付制过渡到部分积累制,以便较平稳渡地过我国老龄化高峰。

  主要作品:

  《回顾与前瞻:中国社会体制改革30年》、《改革:企业·劳动·社保》、《我国收入分配体制研究》、《中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与发展报告》、《完善养老保险确保老有所养》、《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国社会保障基金营运管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20年》、《我国人力资源开发与就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国市场经济建设全书(劳动力市场)》、《产权关系与劳动关系》、《通过市场实现就业》、《国际劳务合作与海外就业》、《劳动力市场》、《人口、劳动力、教育、医疗保健中长期预测技术》、《企业劳动管理》、《中国厂长学》、《厂长负责制讲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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