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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给盐业改革点赞?

2016-05-09 15:08:27   浏览量:

  新的盐业改革方案的实施效果有两种可能:一是在完善专营名义下,中国盐业继续变花样走老路,但难度很大,毕竟国务院发文件了;二是打开了门就关不上了,市场的力量是强大的,食盐“完善专营”最后会不了了之。

  历经七稿,中国盐业体制改革的方案终于落地。

  5月5日晚间,国务院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下称“方案”),对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做出总体部署,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方案强调,推进盐业体制改革要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依法治盐,创新管理方式,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逐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盐业管理体制。

  与此次同时,方案还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鼓励国有食盐批发企业在保持国有控股基础上,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强化食盐专业化监管,完善食盐专营制度等。

  各位看官看完就明白了,这次改革的方向是市场化,这说明以前不够市场化,存在垄断;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说明以前行业内部的竞争还不够公平。这两点如果能够做到,这次改革对于中国盐业的发展就会大有帮助。

  方案还称,“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外界不禁要问,这矛盾不矛盾?在笔者看来,这个方案之所以犹抱琵琶半遮面,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至少让生产企业先进入市场,打破了行业的垄断和区域的壁垒,使得消费者拥有更多的选择权,最后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逐步取消食盐专营制度。

  为什么说是没办法的办法呢?凡事了解这个行业的人都会知道改革之不易,因为即使刚刚出炉的新方案也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一件很复杂的事,需要综合方方面面的意见。

  早在2001年3月,原国家经贸委盐业管理办公室根据有关高层的批示,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对盐业体制进行调研,但盐业既得利益群体极力反对,又赶上国家经贸委撤销,盐业改革就此搁置,十多年过去了,盐业改革方案始终没有落地,这充分说明了改革的难度很大。

  三年前,笔者就曾看到过盐业改革第七个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其主要内容仍然是取消食盐专营,实行许可经营制度;加强严格的监管制度,健全食盐储备体系,确保食盐安全供应;加快盐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竞争力;健全法律法规,实施依法治盐。

  在此之前,第六个食盐专营改革的方案是2009年底出台的,当时的方案称:“自《意见》下发之日起,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食盐准入条件、食盐储备、财政补贴、市场监管等政策措施,完善修改有关法规;2011年废止盐业专营有关规定,取消食盐生产调拨计划管理,允许现有食盐定点企业进入流通市场,允许食盐生产经营企业跨区域经营等;从2012年开始,盐业全面按照新的生产流通体制运行。”

  第七轮方案与第六轮方案一样,依然设置了新旧体制过渡期,并拿出了推进改革的时间表,时间则向后拖延了5年,就是2017年全面放开食盐专营体制,这一点从最新的方案来看,并没有原来设想的改革力度大。

  从目前来看,刚刚出炉的盐业改革方案是在第七个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修改的,从主要内容来看,这个方案比第七稿的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又保守一些、稳健一些,这应该是国家有关部门综合各方意见推出的一个改革方案。

  据笔者了解,三年前,有关利益集团已在内部对《方案》作出意见回应,认为《方案》在评价食盐专营体制弊端时,有一些地方是不符合当前实际的,而食盐安全则成为当时反对盐业改革的重要理由之一,并强调盐业改革的各种配套政策、技术标准的制定实施及流通主体的培育与完善都有很大难度。

  因此,目前盐业改革的前提就是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

  长期关注盐业改革的陈国卫认为,从国务院的文件来看,此次改革的力度很大,已经打到旧体制的“七寸”,要点是企业直接进入市场、自主定价、取消计划,不足之处是仍戴一块完善专营的大帽子,旧体制的核心是管控,由此产生垄断,而改革的核心则是放开。

  2013年退休的陈国卫,先后担任过国家经贸委运行局副局长、国资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第17办事处副主任等与盐业改革相关的职务。他曾于2004年上书国务院领导,痛陈中国盐业体制之弊,呼吁对盐业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在笔者看来,综合改革的难度来看,盐业改革确实很曲折,这个方案是在保留专营体制的情况下进行的改革,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至少让生产企业先进入市场,一步步稳健推动改革,最后随着发展还应彻底取消专营才是目标。

  正如很多业内人士所说的那样,新的盐业改革方案的实施效果有两种可能:一是在完善专营名义下,中国盐业继续变花样走老路,但难度很大,毕竟国务院发文件了;二是打开了门就关不上了,市场的力量是强大的,食盐“完善专营”最后会不了了之。

  难能可贵的是,这次新方案也给出改革时间表。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可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根据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总之,改革总是曲折的,能开个好头就值得点赞。

  (本文作者介绍:王先知 新华社《财经国家周刊》主笔兼食品工作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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