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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刘万玲:雄安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设想

2017-11-28 12:45:01   浏览量:

  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对于集中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新模式,调整优化京津冀城市布局和空间结构,培育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规划建设雄安新区既是一项历史性工程,又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完成这一宏大艰巨任务,必须把深化改革作为新区发展的制度保障。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大胆解放思想,勇于实践探索,围绕雄安新区的“四区”发展定位和未来发展七项重点任务,积极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体制机制、制度政策集成创新,高标准构建新区政策体系,建立体制机制新高地,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全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和保障雄安新区现代化新城建设。

  一、探索建立新型的新区行政管理体制

  按照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对标国际先进理念和模式,借鉴深圳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的做法和经验,结合雄安新区实际情况,探索新区管理新模式,构建精简、高效、统一、精干的行政管理机构,提高服务效率。科学设置政府结构,整合行政资源,减少管理层次,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赋予新区更大的自主发展权、自主改革权、自主创新权,探索构建更加开放、更加灵活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运行机制。按照“大部门、宽职能、综合性”的原则,设置主要经济和管理部门。完善决策、执行、监督制度,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权力运行机制。大力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创新服务机制,提高工作效能,为基层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探索建立新区可持续的投融资体制

  适应新区建设的巨大资金需求,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完善政府投资体制,规范政府投资管理,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在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的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区建设。鼓励和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新区的公共建设、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和一体化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建立多元的资金保障机制,推动发行城镇投资建设债券、市政建设公债和股票,充实城镇化建设资金。积极推进ppp模式和政府基金+金融资本+民间资本模式,综合运用财政贴息、收入担保、土地优惠等措施,吸引和鼓励民间资本直接或间接参与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促进自主创新的投融资体制。推动科技金融紧密结合,设立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创业投资、科技担保、科技债券支持,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向企业技术创新聚集。充分发挥财税金融服务新区建设的重要功能,形成有利于新区发展的财税制度,形成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体系,增强对新区经济的金融服务功能。大力发展金融机构和新兴金融业态。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增加金融市场的有效供给,形成金融更好服务新区建设的体制机制。

  三、探索建立绿色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以建成“绿色生态宜居区”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生态保护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严守生态环境红线,实施生态空间管控。完善生态功能,针对雄安新区目前存在的水安全、大气污染、湿地功能退化等环境问题,开展生态环境调查评估,制定雄安新区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制定生态保护和水环境保护的专项规划。高标准高质量组织编制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规划。围绕改善水体水质、修复淀区生态、提升承载能力,建立白洋淀补水的长效机制,做好白洋淀流域综合整治,提高流域环保排放标准。建立白洋淀水质监测机制,建立白洋淀及周边地区水污染的协同联防联控机制。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实现能源清洁化、建设低碳化、资源节约化。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创造优良人居环境,打造绿色发展雄安新区。

  四、探索建立促进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

  以建成“创新驱动引领区”为目标,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创新驱动作为新区发展的根本动力,积极引导京津及全国创新要素资源向新区集聚。借力首都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科技创新资源,强化创新源头供给,打造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建立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建立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制定鼓励技术创新的具体办法。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面向企业征集技术需求,引导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围绕企业技术需求开展协同创新。建立健全第三方科技评价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落实企业创新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加强与省外特别是京津研发机构的合作,支持在新区设立科技创新中心。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创造、应用、保护体系,推动应用技术开发及成果的全面市场化、资本化。制定特殊人才政策,建立完善市场化激励机制,集聚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创新吸引国际人才特别是科技创新人才的政策,建立健全按技术要素和贡献大小参与分配的激励机制,推行骨干技术人员年薪制。深化与国际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高层次外籍人才招聘、薪酬、考核、居留管理和社会保障等制度,提供国际化的优质科研和生活环境。

  五、探索建立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

  以建成“协调发展示范区”为目标,建立区域城乡等协调发展新机制。在雄安新区与北京的协同上,紧紧围绕集中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核心任务,创新有利于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体制机制,创新合作模式与利益分享机制,在有力有序有效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进程中实现区域良性互动。在雄安新区与周边地区的协同上,要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区域空间布局的体制机制,发挥雄安新区对冀中南乃至整个河北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乡、区域、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促进京津冀区域乃至环渤海区域的协同协调共同发展。在雄安新区内部的协同上,打破城乡分割二元结构,构建城乡互动、区域协调、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构建节约集约用地、城乡一体的新型城市。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新型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社保、医疗保障体系,形成和谐社会共建共享机制。

  六、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以建成“开放发展先行区”为目标,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双向开放水平。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建立与国际接轨、国内领先的城市管理规则和体系,培育区域开放合作竞争新优势,打造扩大开放新高地和对外合作新平台,构建国际要素聚集区。创新对外合作交流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与京津深度合作机制,着力构建有利于承接京津产业转移和功能疏解的政策体系。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建立对接京津科研开发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形成京津雄安新区研发成果产业化联盟与合作机制。

  七、探索建立高端高新产业发展引导机制

  围绕发展高端高新产业,创新引导机制和政策,积极吸纳和集聚创新要素资源,培育新动能。打造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创业载体,吸引高新技术企业集聚。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发展科技创新企业,发展高端高新产业,如“大智移云”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航空航天、机器人、生物工程等现代新产业。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机制,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机制,壮大新兴产业规模。鼓励社会力量建设新兴产业孵化器、加速器和科技中介机构。建立新兴产业发展专家咨询机制,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服务。鼓励支持军民融合产业,促进国防科技工业与地方经济资源共享融合发展。制定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引入高端服务业,提高科技在现代服务业增加值中的贡献度。构建创新打造生产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文化与科技融合、科技服务业政策体系,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八、探索建立促进智慧城市建设的新机制

  围绕建成智慧城市,学习借鉴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的经验,努力进行一下探索:创新信息化管理体系。搞好区域信息化发展顶层设计,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和企业信息化管理体制,推行首席信息官制度,建立职责清晰、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信息化推进机制。完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机制。加快基础平台建设,加快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构建全区集中统一的信息化应用支撑平台,满足全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共性需求,推动应用集群化、综合化、服务化发展。建立信息共享推进机制。建设政府统一数据开放平台,优先推动交通、地理、医疗、旅游、农业、统计、气象、教育、科技等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合理开放。建立健全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公共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制定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建立完善公共信息资源市场化利用机制,培育发展信息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京津冀信息畅通工程,形成信息资源共享合作长效机制。构建智慧城市管理体系。建立新区公共基础数据库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推进智慧交通、智慧旅游、智慧环保、智慧能源、智能建筑、智慧管网等建设,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提升城市运行智能化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能力,构建以社区为基础的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网络。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推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建设网络信用体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和安全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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