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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综合设置7个内设机构

2017-07-11 14:51:09   浏览量:

  经中央编委批准,中央编办批复同意设立河北雄安新区管理机构。河北组建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为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新区管委会,同时接受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

  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新区将实行“大部门制、扁平化、聘任制”,科学设置管理机构,除管理层外的其他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激发新区发展活力,努力把新区打造成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创新发展示范区。

  新区瞄准改革发展目标,围绕建设管理核心任务,综合设置7个内设机构:

  ——设置党政办公室,实行一个部门管协调;

  ——设置党群工作部,实行一个部门管党务、管人事、管群众工作;

  ——设置改革发展局,实行一个部门管经济;

  ——设置规划建设局,实行一个部门管规划建设;

  ——设置公共服务局,实行一个部门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

  ——设置综合执法局,实行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

  ——设置安全监管局,实行一个部门管安全。

  本文来源:新华网 摘自《叩响未来城市之门——河北雄安新区设立百日纪实》文章有删节

  本期编辑:武立娟、董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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