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改革信息 >

改革信息

河北出台职称改革意见 3至5年完成职称制度改革

2017-05-08 10:29:05   浏览量:

  5月5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赵新喜,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处调研员赵进华就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的河北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发布。

  赵新喜介绍,此次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将着眼于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把握职业特点,进一步完善职称分类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力争通过3至5年时间,逐步建立评价科学、机制完善、放管适度、责任明确、服务便捷的职称制度。

  职称评审标准更完善,职业道德、能力素质、业绩贡献成重点

  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职业道德,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把品德作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重点考察职业道德。完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

  根据河北省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实行差别化评价。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自主确定。

  增加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评价重要内容。对自然科学人才、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教育教学人才、医疗卫生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农业技术人才、财经人才、文化艺术人才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实行不同评价量化标准。

  创新职称评审机制,丰富职称评审方式

  完善以同行专家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对基础研究人才评价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和社会评价,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才重在同行认可和社会效益。可选择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说课)、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评价方式,对人才进行综合评价,提高职称评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为多维度评价人才提供依据。实行量化评审,把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实践经历、考核结果、面试答辩(说课)等作为职称量化计分的重要内容。

  促进职称评审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

  按规定将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才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结合“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锻炼,逐步将基层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聘的条件。

  坚持评以适用、以用促评,实现职称评审制度与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相衔接。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逐步推行县(市、区)域内教育、卫生、农业等专业技术岗位统筹使用,并向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倾斜。

  围绕雄安新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冬奥会筹办、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大气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健全高层次人才职称聘用政策,适当提高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激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规范“双肩挑”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和聘用管理,落实高级职称人员延长退休相关政策。

  来源:长城网

Copyright 2016 河北省改革战略研究会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60022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