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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正式启帷

2016-04-27 10:25:28   浏览量:

  保定 市政府日前出台《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标志着保定市国企正式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根据《实施意见》,保定市将鼓励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速国有资本与各类社会资本有机结合,使多种所有制资本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了保定市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六方面工作任务: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着力推动优势国有企业实施改制上市;积极开展探索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加快国有资本整合重组退出步伐;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按照企业分类、功能定位,制定方案、试点先行,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巩固成果、全面实施四个步骤有序推进,力争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目标任务。

  根据《实施意见》,保定市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将以“四个坚持”为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引资本与转机制结合起来,把产权多元化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结合起来,探索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有效途径。

  坚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坚持依法依规,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交易规则,科学评估国有资产价值,完善市场定价机制,切实做到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强化交易主体和交易过程监管,防止暗箱操作、低价贱卖、利益输送、化公为私、逃废债务,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坚持完善制度,保护产权。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调动各类资本参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积极性。

  坚持试点先行,稳妥推进。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一企一策,分类实施。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企业先行先试,重点突破,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确保改革规范有序进行。尊重基层创新实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做法。

  本文来源:保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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